黑评协公告〔2021〕13号
有关资产评估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2019年1月2日财政部令第97号)、《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4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管理办法(试行)》(中评协〔2016〕5号)、《关于做好2021年执业会员年检和单位会员信息报备工作的通知》(黑评协〔2021〕2号)等有关规定,我会拟注销付凤菊等23人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登记,现将名单公示如下:
付凤菊 刘长岭 刘新宇 栾春田 王鹏年 孙树锁
李 武 刘利军 邹怀堂 李美峰 魏立新 曲 欣
唐金丽 黄维兴 常 虹 张莹莹 张 岩 杨振清
王大波 石益斌 郭雪梅 郑克国 刘艳华
上述人员如有异议请在7个工作日内向我会提出,逾期将不再受理异议。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1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