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省注册会计师资产评估行业书画、摄影、诗歌、散文作品展的通知
[来源] 行业党委 [作者] 行业党办 [时间] 2021-04-15

黑会行党[2021]5号

各市(地)行业党委(党总支)、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党支部(联合支部)、注册会计师协会、资产评估机构:

    为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党委和省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将联合开展行业书画、摄影、诗歌、散文作品展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以歌颂党、歌颂祖国为主要内容,旨在以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的视角,热情讴歌新中国成立后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做出的突出贡献,真实反映两个行业会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在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中、奋发向上、勇于奉献专业报国的精神风貌,传播行业执业形象充分展现行业党建引领行业高度发展取得的新佳绩。

    二、活动要求

    参展作品应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突出思想内涵,弘扬时代主旋律,充分反映祖国改革变迁、行业发展、百姓生活、民俗风情、行业风貌、自然风光、人物风采等丰富内涵。

    参展作品的作者须为注册会计师和资产评估行业从业人员(含离退休人员)。

    纪实类作品必须真实,除构图剪切外不得对原始画面的影像内容进行增加或删减。后期制作中以不违背拍摄对象客观真实属性为原则。艺术类作品涵盖人文景观、民俗风情、人物、静物、动植物等,也包括创意影像、观念影像、实验性影像等。参展作品不限体裁风格,彩色或黑白均可。

    参展作者应保证其为所选送作品的实际作者,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合法权益。如因作品产生的责任均由投稿者自行承担。

    各市(地)行业党委(党总支)应充分发动会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并从中发现和培养摄影爱好者,不断丰富行业文化建设的形式和内涵。

    三、作品要求

    1.书画类

    包括软笔书法、硬笔书法、中国画、水彩画、油画等。

    2.摄影类

    每位参展作者投稿数量不超过5件,单幅或组照均可(组照作品以不超过8幅为宜)。参赛作品一律使用电子文件。电子文件为JPEG格式,每幅作品应不小于2MB。

    3.诗歌类

    传统诗词限2首,应合辙押韵。现代诗限2首共60行以内。

    4.散文类

    包括叙事散文、抒情散文、哲理散文。字数在3000字左右为宜。

    四、评选及后期宣传展示

    本次活动将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对参展作品进行评选,分别设一、二、三等级及纪念奖等四个奖项。评选活动结束后,入选作品将于2021年“七一”前后底集中展出或在协会网站刊发。

    五、报送方式及时间要求

    请各市(地)行业党委(党总支)组织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积极参加本次活动,并将作品电子版集中收集汇总后于6月4日前统一上报省行业党办。

    联系人:

    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由可鑫 0451-53002557

    省资产评估协会    王冬梅 0451- 53621802

    投稿邮箱:344983594@qq.com

              wangdm@hljpas.org.cn

 

中共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行业委员会

中共黑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委员会

                            2021年4月13日

附件下载 : 作品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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