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评协〔2020〕17号
各相关考试合格人员: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2020年资产评估师职业资格证书发放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0〕36号)、《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修订<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免试管理办法>和<资产评估师资格考试成绩复核办法>的通知》(中评协〔2020〕5号)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现发放我省2020年资产评估师考试合格人员职业资格证书,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取时间:2021年1月4日至1月31日(工作日)期间。
二、需提供材料: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持国外学历证书的合格人员,还须持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2020年度申请免试人员在领取证书时,需持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批准文件(或注册会计师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协会审核,审核不通过不予发放证书。
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是教育部学籍电子注册备案的查询结果;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在线验证系统”进行免费验证。
五、对尚未取得学历证书的考试合格人员,暂不予发放证书,由省评协负责保管,待取得学历证书后联系省评协考培部领取。
六、对学历审核未通过人员,不予发放证书。
七、本次证书仅限本人领取,不可委托他人领取。
领取地点: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考培部(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3号6楼603室)
联系人:张育风;联系电话:0451-84280105。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