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评协关于举办2019年第四期远程视频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省评协 [作者] 考培部 [时间] 2019-10-15

黑评协〔2019〕4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举办2019年第四期远程视频培训班的通知》(中评协办〔2019〕75号)和《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2019年培训计划的通知》(黑评协〔2019〕12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2019年第四期远程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资产评估执业准则——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讲解;

(二)资产评估师法律责任和执业风险防范;

(三)评估工作底稿编制与管理;

(四)资产评估现场实务工作要点;

(五)《资产评估执业准则——资产评估报告》讲解;

(六)《资产评估职业道德准则》讲解。

二、培训师资

评估机构相关专家。

三、培训对象

新入职资产评估师及资产评估从业人员。

四、培训形式

中评协远程视频继续教育。

五、培训地点及时间

地点:龙门商务酒店2层龙福厅(哈尔滨市道里区安广街71号)。

时间:2019年11月12日至14日。

六、有关要求

(一)资产评估师于2019年10月15日至2019年10月27日,自行登录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在培训管理模块选择“第四期远程视频继续教育资产评估执业规范培训班”进行报名,同时将电子版一寸照片(近期免冠,标注机构及姓名)发送到省评协考培部邮箱。

(二)本期培训班将于2019年11月12日上午9时开班,全体学员于当天8:20报到并主动交验身份证,并按座位号就坐。

(三)报名后不参加培训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学员将影响本人当年参加其他培训。

七、其他事项

(一)按在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报名顺序确认参加人员,额满为止。

(二)本期培训班为本年度最后一次集中培训,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合理安排,以免影响资产评估师本年度继续教育学时。

(三)全体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杜绝迟到、早退、旷课。培训期间将不定时抽查考勤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中评协办〔2016〕2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四)本期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

(五)后续事项将在黑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工作交流QQ群中通知。

联系人:张育风;

联系电话:18646307091;

电子邮箱:3364814863@qq.com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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