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评协〔2019〕1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评协关于举办2019年第一期远程网络视频培训班的通知》(中评协办〔2019〕20号)和《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2019年培训计划的通知》(黑评协﹝2019﹞12号)的有关要求,现决定举办2019年第一期远程网络视频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司法执行阶段评估相关政策及案例讲解;
(二)涉诉资产评估实务案例讲解;
(三)资产评估在破产程序中的应用与发展;
(四)不良债权评估实务与影响估值因素分析;
(五)资产处置中的税费问题;
(六)压力管理与心理调节。
二、培训师资
最高人民法院、会计师事务所、评估机构等相关专家。
三、培训对象
资产评估专业人员。
四、培训形式
中评协远程网络视频教育。
五、培训地点及时间
地点:待定
时间:2019年4月9日至12日。
六、有关要求
(一)资产评估师于2019年3月25日至2019年3月31日,自行登录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在培训管理模块选择“第一期远程继续教育涉诉资产评估培训班”进行报名,同时将电子版一寸照片(近期免冠)发送到省评协考培部邮箱。
(二)本期培训班将于2019年4月9日上午9:00开班,全体学员于当天8:20报到并主动交验身份证。身份验证成功后,按学员座位表中的座位号就坐听课。
(三)报名后不参加培训或未完成规定学时的学员将影响本人当年参加其他培训。
七、其他事项
(一)本期培训班共200人,按在中评协行业管理平台报名顺序确认参加人员,额满为止。按要求完成本期培训的资产评估师记32学时。
(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合理安排、尽早参训,避免因年末集中报名导致培训班额满,影响资产评估师本年继续教育培训。
(三)全体学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不允许学员迟到、早退、旷课。培训期间将不定时进行点名抽查考勤情况,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将按照《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执业会员继续教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本期培训免收培训费,食宿费自理。
(五)后续事项将在黑龙江省资产评估QQ群中通知。
(六)学员如有其他问题,请与省评协考培部人员联系。联系人:张育风;联系电话:0451-81320163-802;电子邮箱:3364814863@qq.com;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