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光荣评估30年”资深会员、 荣誉会员候选人的通知
[来源] 省评协 [作者] 会员部 [时间] 2023-11-13

黑评协〔2023〕22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树立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楷模,激励从业人员崇尚诚信、勤奋敬业,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推荐“光荣评估30年”资深会员、荣誉会员候选人的通知》(中评协〔2023〕69号),我会将开展“光荣评估30年”资深会员、荣誉会员推荐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候选人范围

    在资产评估领域作出较大贡献或者具有较强影响力的个人会员,符合本通知推荐条件的,可推荐为资深会员候选人。

    从资产评估机构、资产评估教学科研或者行业管理岗位退休,为资产评估行业作出过突出贡献,或者长期在资产评估行业工作,忠于职守、坚持原则、诚实守信的人员,符合本通知推荐条件的,可推荐为荣誉会员候选人。

    候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一)涉嫌违法违规,正在接受政法机关、监察机关、有关政府部门、中评协或者我会调查的;

    (二)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

    (三)过去5年曾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自律惩戒的。

    二、推荐条件

    1993年(含)以前开始从事资产评估业务、教学科研或者行业管理工作,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在资产评估领域具有较高声望或者具有良好职业声誉。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1.担任过各级党代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

    2.获得过全国或者省级以上表彰,如: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三八红旗手、先进会计工作者等;

    3.担任过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委员及以上职务;

    4.担任过中评协或者我会理事及以上职务;

    5.担任过中评协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及以上职务。

    (二)热心行业建设工作,并具备较强的理论研究能力和丰富的管理经验,为行业发展和协会建设作出较大贡献,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1.近5年在国家级刊物上发表与评估相关的专业论文5篇以上,其中在《中国资产评估》刊物上发表文章2篇以上或者出版过评估专业著作;

    2.参与资产评估师考试教材编写、命题审题、试卷评阅工作3年以上且表现突出;

    3.承担中评协继续教育培训教学任务3次以上且反映良好;

    4.经中评协认定实质性参与中国资产评估准则制定或者修订工作;

    5.承担过国家级、省部级、中评协研究课题,并通过相应验收;

    6.获得资产评估行业领军人才称号。

    (三)具有丰富的执业经验,较高的执业水平。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予以优先考虑:

    1.在资产评估机构内担任业务部门或者质控部门主管以上职务5年以上,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创新能力,近5年作为资产评估师签字的报告20个以上,且相关监管部门和资产管理机构均未发现问题;

    2.担任过省部级以上单位的专家、咨询顾问;

    3.参加财政部或者中评协组织的资产评估执业质量检查3次以上且表现突出。

    三、推荐程序

    (一)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按照自下而上、逐级推荐的方式进行推荐。

    (二)请符合条件的候选人填写《“光荣评估30年”资深会员、荣誉会员推荐表》(详见附件)并于11月17日前报送我会电子版发送到指定邮箱,我会将对候选人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并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中评协审查。

    联系人:王子扬;联系电话:0451-84280106;

    电子邮箱:wangzy@hljpas.org.cn;

    办公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303号603室。

 

    附件: “光荣评估30年”资深会员、荣誉会员推荐表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11月10日

附件下载 : 附件:“光荣评估30年”资深会员、荣誉会员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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