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评协〔2024〕36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资产评估业务报备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我会现组织开展资产评估机构业务报备负责人员备案工作。
请各机构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填写《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负责人员信息表》(见附件),并于2024年11月17日前将填好的Word版和加盖公章的PDF版扫描件,压缩打包发送至指定邮箱。
联系人:柳莺莺;联系电话:0451-53621805;电子邮箱:liuyy@hljpas.org.cn。
附件:资产评估业务报备负责人员信息表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4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