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度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工作的通知
[来源] 省评协 [作者] 会员部 [时间] 2025-03-25

黑评协〔2025〕7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进一步推动资产评估机构做优做强、做精做专,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有关通知要求,我会将开展2024年度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自然资源评估业务和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的资产评估机构应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一)设立备案满3年,即《资产评估行业财政监督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6号)发布前取得资产评估资格,或于2021年12月31日前在省财政厅完成备案。

    (二)合伙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2名以上资产评估师,公司制资产评估机构具有8名以上资产评估师。

    (三)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自律惩戒。

    申报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的机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不少于1份。

    申报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的机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不少于2份。

    申报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的机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不少于10份。

    申报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的机构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出具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相关资产评估报告不少于10份。

    二、填报内容

    各机构申报时请根据业务类别对应填报《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附件1)《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附件2)《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附件3)《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附件4),列明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评估业务情况(以评估报告日为准)。涉及国家秘密,或涉及商业秘密至申报当日尚在保密期的业务请勿填报。

    数据资产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特定主体合法拥有或者控制的,能进行货币计量的,且能带来直接或间接经济利益的数据资源的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珠宝玉石和贵金属的原料、半成品及其制成品的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自然资源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域等各类自然资源(或权利)的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知识产权评估业务是指评估对象为专利、商标、著作权、商业秘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资产权益的资产评估业务。评估对象为单项资产或资产组。

    三、申报时间

    请符合条件的资产评估机构指定专人负责,自愿申报,并于2025年4月3日前将对应申报表的电子版及盖章后的PDF扫描件一并发送到指定邮箱(请注明机构名称及申报类别),我会将对申报信息进行初核,并与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信息进行比配。

    四、信息公开

    中评协复核相关信息后,将在官网披露特色机构名录。

   

    联系人:王子扬;联系电话:0451-84280106;

    电子邮箱:wangzy@hljpas.org.cn

 

    附件:1. 数据资产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2. 珠宝首饰艺术品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3. 自然资源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4. 知识产权评估业务特色机构申报表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5年3月25日

附件下载 : 黑评协〔2025〕7号 相关附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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