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评协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来源] 省评协 [作者] 综合部 [时间] 2019-08-07

黑评协〔2019〕35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根据党中央关于庆祝建国七十周年的统一部署和财政部党组《关于加强资产评估行业党的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有关要求,中国资产评估行业党委决定开展“资产评估行业评选表彰”活动(以下简称表彰),对评选出的优秀代表授予“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建设者”称号,引导和激励广大从业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自觉维护良好的职业形象,积极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发展再上新台阶,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条件

    “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建设者”候选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资产评估行业中享有较高声誉。
    (二)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本领过硬,勇于创新,自觉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三)2009年10月1日前取得资产评估师,为资产评估行业改革发展和建设作出突出贡献。

    (四)候选人原则上从省部级奖励获得者、省级以上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中评协资深会员、中评协领军人才中产生。

    (五)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不良执业记录,未受过行政处罚、行政处分、行业自律惩戒等。

    二、报送候选人材料

    各资产评估机构应组织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填写《2019年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建设者候选人推荐表》(以下简称推荐表)(见附件2),并于2019年8月12日前将候选人推荐表及相关先进事迹资料报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

    先进事迹材料要求真实准确、内容详实,反映候选人工作以来的一贯表现和重点事迹。所有材料请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纸质版材料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另附两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一张。电子版材料(以“机构名+评选表彰+联系人+联系电话”格式)发送电子邮件至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秘书处。 

    三、确定人选及表彰

    省评协将以适当形式对候选人进行公示,对审查及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按期上报中评协行业党委。中评协暂定于2019年10月上旬对获得“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建设者”称号的人员予以表彰。

    四、有关要求

   (一)严格标准程序。要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进行评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真正把成绩突出、行业认可的先进典型树起来。

   (二)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对评选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一经查实,取消评选资格;坚持公益性,不搞商业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机牟利。

   (三)发挥典型示范作用。要以此次表彰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营造发现典型、宣传典型、学习典型的良好氛围,引导广大从业人员立足岗位创先争优。

    联系人:杨雪;

    联系方式:0451-84280105;

    电子邮箱:185867004@qq.com

    联系地址:哈尔滨市道里区上海街9号506室。

 

    附件:1.关于开展2019年资产评估行业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2019年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建设者候选人推荐表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19年8月7日

附件下载 : 2019年新时代资产评估行业优秀建设者候选人推荐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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