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评协办〔2020〕9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委托司法评估业务工作程序,有效提升资产评估机构司法评估业务质量,确保在司法鉴定人资格取消后司法评估业务顺利过渡,同时为促进资产评估机构规范管理、规范执业,提高资产评估机构法律风险防范意识,有效推动资产评估行业健康发展,根据《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2020年第四季度工作计划》,结合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于2020年11月下旬在哈尔滨举办资产评估机构业务负责人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司法评估鉴定相关规定的介绍;
(二)资产评估机构行业管理规范讲解;
(三)人民法院委托评估实操中的风险防范与化解,专业技术评审讲解及案例分析;
(四)资产评估法律风险防范讲解及案例分析。
二、培训对象
在黑龙江省辖区内设立的资产评估机构的负责人(或业务负责人、首席评估师),每机构限1人。
三、培训地点
漫心酒店11层会议室(哈尔滨市南岗区果戈里大街238号,果戈里大街与永和街交叉口)。
四、培训时间
2020年11月26日至27日,11月26日上午8:20在11层会议室报到。
五、培训费用
免收培训费,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六、培训报名
请各资产评估机构于11月12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1)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七、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抵达培训点前14天(不含报到当天)内,本人及家庭共同生活成员有境外旅行史,或者居住、去过中高风险地区,或者近距离接触过新冠肺炎似/确诊患者,或者有与来自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接触史,或者出现发热及呼吸道疾病等症状的人员,不得隐瞒以上相关情况参加本次培训。报到时,请提交纸质版参训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见附件2)。
(二)根据哈尔滨市疫情防控要求,参训时请佩戴口罩,报到时请主动出示“龙江健康码”并接受体温检测。
八、其他事项
(一)参训人员应严格遵守培训纪律,杜绝迟到、早退等现象。
(二)请各资产评估机构高度重视、合理安排时间。
(三)后续事项将在黑龙江省资产评估行业工作交流QQ群中通知。
联系人:张育风;联系电话:0451-84280105;联系邮箱:zhangyf@hljpas.org.cn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