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评协〔2023〕3号
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持续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巩固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成果,切实减轻资产评估机构和资产评估师的经济负担,缓解疫情给会员带来的不利影响,根据《中评协关于减免会员 2023年应交会费有关事项的通知》(中评协〔2023〕2号)文件精神,经省评协第四届理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表决,决定对全省辖区内单位会员和个人会员 2023年应交省本级会费予以25%的减免。
特此通知。
黑龙江省资产评估协会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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